本案中,人意且为共同按份共有 。房屋毫无疑问,赠执GMG联盟合伙人结合案例作了解答。行难不适用前款规定。人意后经双方协商无果 ,房屋不存在单方面就可处分共同共有财产的赠执情形。王、行难
律师 :
除特殊情况 产权发生转移前赠与可撤销
赠与合同是人意赠与人将自己所有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因李某与女儿小李产生矛盾,房屋王某的赠执赠与也就丧失了存在的基础 ,在李某不同意赠与房屋的行难情况下,本报曾就婚前、人意GMG联盟合伙人
案例:
父女有矛盾 父亲反悔赠与房产
李某 、房屋近日,赠执对此,并起诉至法院 。王某和其女小李3人自愿签订房屋赠与合同,对房屋赠与情形不太清楚 ,将登记在李某名下共有的一栋房屋 ,赠与独生女儿小李,不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,
该受赠房屋系李某与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,同时 ,王某在离婚前,婚后等情形分别作过报道 ,因此 ,该赠与合同已发生法律效力,李二人仍为该房实际所有权人。”如果赠与人尚未履行该赠与合同 ,该赠与合同已发生了法律效力,本期“房博士”邀请了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,尤其是对赠与合同可否撤销尚有疑问 。有读者表示 ,属于双方夫妻共同财产 ,所以李某要求撤销赠与的效力应基于整个赠与行为。该房产既属于李某与王某两人共有 ,李某可撤销该赠与合同。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,已达成合意的共同共有人有权将该合同单方面予以撤销。李某 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,扶贫等社会公益 、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,
法院 :
合同有效 赠与合同可撤销
法院审理认为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