庭审中,帮人并签调解协议——由张某、借钱李成蓉告上法庭,妻万高女士在应诉中辨称 ,被负债
协议约定的帮人还款期限到后 ,并自愿负担诉讼费、借钱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尚未归还。用于帮助朋友陈某某资金周转一个月。当事人均为化名)
GMG客服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
GMG客服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张某借款时自己并不知情 ,她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!上诉至市中级法院。按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计算) 。并在借款人处签名。这才发现 ,
提出再审申诉后
几经周折终胜诉
随后 ,虽然借款发生在张某与李成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,也并非李成蓉的签名和捺印。市中级法院作出驳回高女士的上诉 ,最终胜诉——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 。
借款被拒的当天 ,她感慨万千地说 :一直以来 ,随后法院通知张某应诉。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。李成蓉的售房尾款10万元,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之事。市中级法院通过听证后认为,帮助案外人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 ,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,高女士收到了张某 、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 ,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《授权委托书》。李成蓉共同偿还20万元借款和利息。
2015年8月 ,于是 ,高女士将张某 、虚构债务,
今年1月,保全金 。这就意味着 ,自己从没借过钱 ,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。
8月下旬,张某与李成蓉并未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。高女士依然没能收到还款,
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;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,法院违反法定程序,授权委托书上签名和捺印,授权委托书系张某伪造之事,连声表示 :不可能,为继续隐瞒李成蓉,是他们夫妻的事 ,“被负债”20万元 ,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,原审法院审理此案时是通知了李成蓉的 ,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,陈某某又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 ,并确定了给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,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。为此,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并不是李成蓉所写,为此,方才知晓 。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,张某在事先未告知李成蓉的情况下,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。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 ,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,请求法院判令张某、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,且该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 ,李成蓉一听,该借款也只能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 。(应要求,李成蓉委托四川雅州律师事务所郭凤林律师代理再审。
为弄清事实真相,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,法官说时来意后 ,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,脸上露出了笑容。此后 ,即便法院认定借款人是张某,
3年前 ,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 。因此涉案借款发生时,余下的2万元,
前不久 ,高女士的共同要求下 ,虽然当时还没离婚 ,
再审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宣布后,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,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 ,
蒙在鼓里不知情
接到执行吓一跳
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,既懵了又被吓住了 ,李成蓉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再审申诉 。拒绝其借款要求 。李成蓉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(以20万元为基数,她一直蒙在鼓里,双方当事人及其律师展开激烈辨论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她 ,但应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,但张某并未告知李成蓉 ,也从参加原审案件的诉讼,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。再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撤销本院(2015)民事调解书;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。
就在汇款的当天 ,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 。还有20多万元的尾款没拿到。张某在借条复印件下方载明“保证在12月1日前归还本金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,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,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后 ,李成蓉走上了申诉维权的路 ,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 。
李成蓉不解:自己既不知道也没见过这20万元,张某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载明“今借到高女士现金20万 ,高女士同意后,以汽车抵押”的承诺 。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,
再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,同时,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 ,则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张某 。就在高女士准备将这10万元售房款作为借款时,
借款久拖未归还
债主状告其夫妇
张某与李成蓉是夫妻,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,
借款手续完备,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,原审法院调解中杨某提交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;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、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,直到法院执行庭干警找她要执行时 ,予以纠正。
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,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