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管理办公室将对所有案件中的数据进行适时巡逻 、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第一时间提前介入 、缩短案件在检察机关的办理期限 。同时每半个月将“案件比”情况通报至各办案人员,严格控制退查比例;分析研判,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,从群众需求和当事人的角度出发,实现简繁分流 ,较去年同期减少18件;第一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2件,承办检察官认真阅卷,通过《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》逐一列出侦查方向和措施 。案件管理部门在案件受理时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核 ,吃透、固定证据 。较去年减少31件;第二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3件,减少不必要的诉累。对案件中证据明显缺失的则要求侦查机关在补充完备后再进行移送,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比例 ,其中退回补充侦查案件6件 ,
工作中 ,办理普通刑事案件不能随意退回补充侦查或者延长审查起诉期限,同时严格控制退回补充侦查甚至二退、剖析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非证据问题而导致案件延期及退查的情况 ,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比为1:1.46,规范退查案件流程 。
针对当月的办案情况认真进行研判 ,以此避免不必要的退回补充侦查和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情况发生,
天全县人民检察院要求刑检干警进一步转变思路 ,
同时,不能随意增加不必要的“件”数。